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章程第二条 本会性质:本会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某某市促进行业协会进展规定》等规定,由本市物业管理企业和相关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全市性行业组织,是实行行业服务和自律管理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 本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建立党组织,负责协会党建工作,指导会员单位开展党建工作。本会邀请党组织负责人参加或列席本会管理层会议。党组织对本会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收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提出意见。第四条 本会的宗旨: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引导、培育、进展某某市物业管理市场,为会员提供服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推动企业互相之间的沟通、合作与创新,提倡行业自律和公平竞争,促进本市物业管理行业的繁荣和健康进展。第五条 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某某市民政局,行业主管部门是某某市房屋管理局,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行业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第六条 本会法定住所地和活动地域为某某市。 第二章 任务、业务范围和活动原则第七条 本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 宣传贯彻国家和本市关于本行业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 协助政府主管部门进行行业调查和立法调研,参加有关行业改革、进展政策决策的论证和听证,提出制定行业政策和立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二) 制定并监督执行本行业的行规、行约,恪守诚信原则。组织行业评比、行业检查,法律规范行业行为,提倡公平竞争,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对违反行规、行约损害行业声誉的行为,实行相应的行业自律措施; 涉及违法的,建议有关部门予以查处。(三) 为政府、行业、会员之间沟通信息,提供服务; 根据会员关怀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组织研讨,反映会员的呼声和建议。(四) 协调会员之间有关的经济业务活动与行业性活动; 对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 对本行业协会与其他行业协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的相关事宜进行协调; 代表本行业参加行业性集体谈判,维护行业利益。(五) 根据行业进展和会员需要,推广先进技术,组织行业培训,为企业培训管理和技术、服务方面的人才,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养。(七) 开展与本行业有关的各类咨询服务; 举办会展招商等市场推广活动,帮助会员拓展市场。(八) 开展与国内外同行业社会团体、经济团体之间的友好往来,组织国内外考察,做好来访接待,促进沟通与合作。(九) 接受政府有关部门转移或者委托的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