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站安全管理考核奖惩制度一、考核基本原则为贯彻《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源头安全目标管理,控制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上级文件,结我站实际情况而制定
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原则
考核工作由电站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核范围考核我站所有领导和员工
三、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考核基本分为 100 分
其中工作目标 60 分;工作要求 40 分
评分实行倒扣计分方法,即基本分减去扣分为考核实得分
(一)工作目标及评分标准(60 分)1、仔细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未落实 10 分
2、仔细完成电站布置的各项工作,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有计划、实施措施、检查、
未做到每项扣 3 分
3、仔细落实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参加电站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年不得少于 12 次
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安全隐患整治任务
各项制度未落实一项扣 5 分,检查少一次扣 2 分,未整改每项安全隐患扣 2 分,整改后未申请验收每项扣 2 分
4、运行人员每天必须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日志的记录
不及时到岗、到位的每次扣 3 分,无工作日志每次扣 2 分
5、仔细落实电站重大节假日、“安全生产月”、汛期等季节性专题安全工作
每项工作未开展扣 3 分,效果不明显每项扣 5 分
6、发生安全伤亡事故,必须按规定及时现场组织抢救,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
未做到每次扣 3 分
(二)工作要求及评分标准(40 分)1、按通知要求参加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学习教育,无故缺席每人次扣 5 分
2、凡发生安全事故必须马上上报,未做到每次扣 10 分
3、各类事故报表要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未做到每次扣 3 分
4、上级布置的安全检查要及时上报,未做到每次扣 5 分
四、奖惩办法年终考核总分在 90 分(含 90 分)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