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居委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工作组织方案供借鉴社居委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工作组织方案供借鉴仅供参考各社居委、区直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巩固清理成果,法律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使开发区社居委集体三资的监督、管理常常化、法律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厅《有关开展村(居)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合办〔20xx〕x 号)以及县委办《有关进一步法律规范村居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意见》(长办〔20xx〕xx 号)的要求,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组织方案
一、成立清理工作领导组开发区为加强对三资清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经讨论成立了领导组,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分管社居工作的主任任副组长,区纪工委、社管局和财税局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为成员
并明确区工委书记是社居三资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社居三资管理的直接责任人;社区党支部书记和主任是社居三资管理的主要责任人
二、清理范围和内容(一)清理对象:开发区七个社居集体资金、资产、资源
(二)清理时限:自 20xx 年 x 月 1 日至 2024 年 2 月 28 日
各社居委要确保清实现有资产资源,清理过程中若发现问题,要向前追溯
(三)清理内容: 1、社居集体资产、资源的产权变动及管理情况
包括:社居土地流转合同及收益的管理使用情况,集体建设用地情况,集体土地征占补偿费的管理使用情况,村集体对内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及收益情况,资产出租出售的程序是否法律规范、合同是否完备合法、所签合同是否纳入社居统一管理等情况,个人占用三资情况
2、社居财务收支及管理情况
包括:票据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大额现金支出情况,非生产性开支情况,有无收入不入账或私设小金库情况
3、基建工程项目执行预决算和执行监督制度情况
4、社居债权债务情况
5、社居干部在村(居)企业兼职取酬情况
三、清理的步骤1、自查自纠
各社居负责及时将自查自纠情况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