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第 1 条本规程适用于起重搬运、吊运作业
第 2 条大型物体主要是指超长、超宽等重型设备或设施等
二、上岗条件第 3 条经过起重技术及安全培训,考试合格者方可从事起重工作
第 4 条熟悉有关设备安装、起重、运输的规定和要求
第 5 条能够正确使用各种起重工具,会操作吊运机械
第 6 条身体状况适应起重作业
三、安全规定第 7 条上班前不准喝酒,工作时精神集中,上班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 8 条进行起重及搬运作业时必须设专人统一指挥,精神集中,严禁说笑打闹
第 9 条起重机械、工具、卡具和绳索(绳套)等要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试验,每次使用前应由施工负责人进行一次认真地检查,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第 10 条 在任何情况下,严禁用人体重量来平衡被吊运的重物
不得站在重物上起吊
进行起重作业时,不能站在重物下面(下方)、起重臂下或重物运动前方等不安全的地方,只能在重物侧面作业
严禁用手直接校正已被重物张紧的吊绳、吊具
第 11 条 起重作业场地风力达到 6 级以上或其他恶劣天气不能保证安全作业时,起重机应停止作业,风力在 4 级以上时,不得吊运兜风大件
第 12 条 凡是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四、操作准备第 13 条 施工负责人应向全体参加人员讲清工作内容、采取的步骤、统一号令,说明安全注意事项,熟悉各主要部件的起重运输和安装要求,并明确人员分工和责任
第 14 条 对大件设备应合理拆分为若干部件,分别做好标记,编号装运
根据物体重量、体积、形状和吊运行程,合理选择吊运方式和起重机、吊具及运输工具
第 15 条 认真检查所需的起、吊、运机具、车辆、设备、绳索、吊具和安全带等的质量、强度,并核算安全系数
第 16 条 了解作业环境、吊运路线等相关外围环境情况,清理工作现场的杂物
第 17 条 由作业负责人向全体参加作业人员贯彻作业内容、程序、分工及安全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