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工作法律规范化建设评估汇报材料澧县一完小语言文字工作法律规范化建设评估汇报材料我校在县教育局的领导和支持下,认真执行语言文字法律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方针、政策,扎实地开展了语言文字法律规范化工作,不折不扣地认真执行关于语言文字的法规和标准。学校被评为省级“法律规范汉字书写”特色学校。学校建立了健全的语言文字法律规范化工作机构,不断加强宣传、推广、普及普通话和用字法律规范化等各项工作的力度。通过狠抓落实,校园里师生使用语言文字法律规范意识不断增强,有效地推动了素养教育,有力地促进了校园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优化了育人环境,收到了显著的语言文字法律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成效。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管理,建章立制。搞好学校普及普通话和用字法律规范化工作,对于促进师生的终生学习与进展,培育师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面提高师生的综合素养,对于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良的传统文化,培育爱国主义情操,增强民族凝聚力都具有重要意义。多年来,我们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充分利用学校现有教育资源,积极开展推广普通话和文字法律规范化工作,并使之融入到学校各项常规工作的管理之中,使语言文字法律规范化工作始终处于常态。1.成立领导小组。学校成立了语言文字法律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学校要求语言文字法律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的全体成员各行其事,尽职尽责把语言文字法律规范化工作融入到学校的各项常规工作之中,做到与其他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评估、同考核。2.健全工作机构。领导小组下设语言文字法律规范化工作小组,由教导主任和语文老师担任推普员,各班的学习委员为宣传和监督员,形成了一条龙管理、多点配合的管理网络,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语言文字法律规范化工作能够有序开展,逐层深化,确保实效。3.建立工作制度。学校专门制定了关于语言文字法律规范化的一系列规章制度,构建了相关的评价体系。制度中规定:所有专任老师必须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从事语文学科教学的老师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学校刊物、橱窗、墙报、校训、班训、标语牌匾以及校电子屏、校内通知、公告栏等必须使用法律规范汉字,老师板书、阅卷、作业批改用字必须法律规范,各类集会发言人必须使用普通话,老师的校园用语及与家长沟通用语必须法律规范。4.定期召开会议。工作小组定期召开会议,会上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