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儿童德育中的“自然后果原则一镜头一:孩子缠着母亲要母亲给他讲连环画中的故事,母亲指着扔在地板上被孩子撕碎了的连环画说,“你都撕碎了,叫我怎么讲呢
”孩子看了看地板,走过去慢慢地把连环画拼凑起来……镜头二:小华正在专心地玩积木,小亮突然从旁边冲出来把小华砌了一半的“楼房”扫翻,小华呜呜地哭起来,小亮在旁边看到小华哭了,拍了拍小华的肩膀说:“都是我不好,我帮你重新砌”……或许镜头一中,母亲是气愤才说了句“你都撕碎了,叫我怎么讲呢”;而镜头二中,小华是因为受惊吓和生气才哭的,但都引起了淘气孩子的思考,还做出了弥补的措施
当然,孩子不可能在非常短暂的时间里有深刻的反思,但在那时,他是有了羞愧的感觉,他知道自己做了错事
其实,这类情景在儿童的活动中常常出现,这些都是德育上“自然后果原则”的体现
“自然后果原则”是两百多年前法国伟大的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近代教育思想家卢梭(JeanJacquesRousseau,1712~1778)开始进行的
卢梭在他的教育小说《爱弥儿》中对“自然后果原则”进行了解释
他从反对封建教育的角度展开了论述
在封建教育中,儿童被视为听话的、驯服的机器,有一点点违规就要受体罚,教育过程充满了紧张恐怖的气氛,儿童的身心遭受到严重的摧残
卢梭看到儿童本应有的“欢乐岁月”是在惩处、哭泣、恐吓和奴役中度过的,他对这种现象深恶痛绝
但卢梭也考虑到儿童会犯错误、容易受罪恶影响
因此,他也认为应该对儿童的错误行为予以惩处,但这种惩处必须是温柔的、关爱的
他提出了“自然后果原则”,主张不进行道德说教和严酷体罚,而是让儿童自己去体验不良行为的后果,让儿童在爱的环境中得到启示,纠正错误
卢梭认为儿童的自由受制于事物,通过亲身体验他就能懂得自己的行为应当服从自然的法则
假如儿童拆毁了所用的家具,不要马上给他换新的,让他感受到没有家具的各种不便;假如儿童打碎了窗户的玻璃,也不要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