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员工考勤规章制度二、凡超过规定的上班时间未到岗或提前离岗且无正当理由,视为迟到或早退
月累计 3 次或 3次以上,扣发工资 30 元
三、超过上班时间一小时未到商场,或不按请假程序请假擅自不来上班,或假已满不来按时上班均视为旷工,旷工一晌扣 20 元,一天扣 40 元
五、因工作或业务需要离开工作岗位者,经店长批准,给予公假,工资照发
出差回来必须按时到岗,不得以出差为名久假不归
六、考勤工作由店内主管负责,考勤员应有高度的责任心,坚持原则,做好考勤记录并保管好假条
七、考勤记录不得随意涂改,如有差错必须及时更正,并由考勤员负责加以说明并签字
八、店内主管必须将每月考勤报表与考勤记录核对无误后交店长,作为计算工资的依据
九、员工请假必须到主管处领取统一请假单,正确填写,待店长签字后交给主管
十、凡当月无迟到、早退、请假的员工,视为全勤,可获得当月全勤奖 60 元
二、范围: 本规定适用公司全体员工三、职责: 1、总经理:对于本制度具有最终审批权2、人力资源部:考勤制度的制定、修正及执行部门,对全体员工各项假事进行备案登记
3、各店长(店长):负责根据本制度对员工加班进行一级审核,对员工事假具有最终审批权,对员工其他各项假事进行一级审批
店面员工考勤实行店长负责制,不受此限制,但所有结果均需向人力资源部进行清楚、完整的考勤报备
4、店面考勤管-理-员:负责店面考勤日常维护、数据采集、考勤数据的统计汇总,并负责确保考勤数据统计的真实性
四、内容: 1、工作时间: 公司营运系统实行营运工作制,各店面根据自己的工作任务,制定与营运制度相符合的工时制度
公司总部支持部门实行标准工时,早 8:30—晚 17:30 周一至周五,各部门根据部门任务的周六日加班记存休
2、休息时间: ⑴公休日:营运系统执行营运工时,总部支持系统执行标准工时
⑵ 法定节假日:执行国家标准假期
⑶ 公司给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