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挂靠合同(一)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甲方: 地址: 乙方:住址:身份证号: 电话:为适应车辆市场进展的需要,秉承,互惠互利、相互进展、相互支持的原则,现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自愿将(全资、按揭、分期)自购的徐工 车辆,识别代码、发动机号: 以上车辆挂靠甲方经营,以甲方名称登记上户,上户后车牌号为:
该车辆的上户登记, 不是产权登记或产权转移,车辆产权仍归乙方所有
二、挂靠期限乙方车辆挂靠经营期限:自 年 月 日至—年—月 日止
本挂靠合同不是劳务合同, 乙方及乙方所聘请、 雇佣的人员不属甲方职工, 不能享受甲方职工待 遇,与甲方不存在任何劳动用工关系
三、挂靠费用1 •管理费:乙方在挂靠期间每月应向甲方交纳挂靠管理费: 元;全年共计 元(大写:)
作为甲方为乙方代办各种事项及甲方各项管理的劳务费用
挂靠管理费每 月/年交纳一次,并应先交后行
2•保险费:乙方在挂靠期间,应将每年的车辆、驾乘人员保险费(车损、第三者、货物等保险)及时交付甲方代为办理
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甲方交纳以上代缴保险费,甲方有权对该挂靠车辆进行锁车、拖车并有权单方面终止该挂靠合同
交纳保费的时间:
四、 牌、证押金乙方在挂靠之日,应向甲方交纳车辆牌、证押金 元(不计息),该押金也可冲抵乙方当年的各种保费
假如冲抵了保费,乙方应及时补足押金
五、 乙方自理的费用1 •乙方车辆在挂靠经营期间的养路费、运管费、工商费等各种规费、车辆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各种税、油、胎、料消耗、作业及非作业中的安全事故费、商务事故费、车辆维修费、车辆年、季检费、过桥费、过渡费、过城入境费、停车费、洗车费、违章违纪等各种费用,全部由乙方承 担
2 •乙方及乙方因经营需要所聘请、雇佣的驾驶员、相关人员等的工资、奖金、福利费、医疗费(含行车事故中的伤、残、亡的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