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特别材料领用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对提升运输的安全管理,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石窟煤业运输专业特制定钢丝绳、连接器(件)、钢轨、轨道夹板等提升运输用特别材料的领用管理制度, 一、责任界定 1、机电科运输组对特别材料进货、发放、使用和报废,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控制,并建立管理档案
2、供应部门应根据供应科仓库提交的材料计划,及时供货避开因材料不到位影响生产现象的发生
3、机电机运队负责特别材料的入库验收、发放和试验工作,必须建立完善的材料管理档案,并按《规程》要求进行检测
4、各特别材料使用单位必须建立使用档案,加强对使用中设施及器材的领用验收和日常检查,并按规定做好记录
严格根据供应科仓库的要求及时提交材料计划和试验计划
二、具体规定 1、供应科仓库 1
1 根据特别材料库存及各单位提交的需求情况向供应部门提出月度进货计划
2 根据进货情况进行验货,所领产品必须“三证一标”齐全,并建立入库档案
3 特别材料入库前应严格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试验
使用中的器材应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 416 条:倾斜井巷使用的连接器(包括三环链、多环链、连接插销等)使用前和使用后每隔 2 年,必须逐个以 2 倍于其最大静荷重拉力做试验的规定,做定期计划性试验
4 供应科仓库特别材料的发放必须遵守以下规定:a、经试验部门试验合格,出据试验报告后方准发放
b、各单位领用材料必须经运输部门审批后方可发放
c、各单位领用销、环及马蹬等器件必须以旧换新;钢丝绳的发放领用后,5 天内将旧绳回收入库;初次投用材料必须由机电科运输组审批后,方可发放
D、特别材料发放应连同材料“三证一标志”复印件交与使用单位
2、供应科仓库必须按时发放钢轨,同时通知机电科进行抽检,抽检率不低于 10%
3、回收的旧钢轨必须经供应科仓库维修后发放,各使用单位严禁私自转用钢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