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剂通用法典标准CODEXSTAN192-19951995年采纳,1997、1999、2001、2003、2004、2005、2006、2007、2008、2009、2010、2011、2012、2013、2014、2015、2016、2017、2018、2019年修订
CODEXSTAN192-19952前言1
1列入本标准的食品添加剂只有在本标准中列出的、符合本标准规定的食品添加剂方可用于食品
1只有经过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2的评估,赋予其每日允许摄入量(ADI)值或基于其他标准认为是安全的3,而且具有法典指定INS编码的食品添加剂方可列入本标准
按照本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则应认为工艺上合理
2可以使用添加剂的食品本标准规定了在各类食品中可能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情况,无论这些食品是否已经被法典标准化
法典中标准化的食品中添加剂的使用是基于法典产品标准和本标准所规定的使用条件
食品添加剂通用标准(GSFA)应是食品添加剂唯一的权威性参考标准
法典产品委员会在制订产品标准时,有责任和能力评估和判定食品中添加剂使用的工艺需求
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CCFA)在制定类似非标准化食品的食品添加剂的规定时也要考虑产品标准委员会提供的相关信息
如果某食品在产品委员会中未涉及,CCFA将评估其工艺需求
3不得使用添加剂的食品本标准规定了不得使用或者限制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类别或食品种类
4食品添加剂的最大使用量制定食品添加剂在各种食品中最大使用量的主要目的是确保添加剂的摄入量不超过其ADI值
本标准所涉及的食品添加剂及其最大使用量,部分是基于最初制定的CAC产品标准中的食品添加剂的规定,或者由某些政府提出建议,经适当方法验证后符合ADI要求的最大使用量
本标准的附件A可首先采用,并鼓励用实际食品消费数据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