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食堂分来两类 一是事业型(主要) 二是少量社会化(企业型) 1
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2
中小学食堂会计核算办法 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共五章 21 条 总则、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物资采购管理、监督检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小学食堂管理,规范中小学食堂会计核算,根据《会计法》、《中小学校会计制度》、教育部《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中小学食堂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食堂不得以赢利为目的,应坚持为师生服务的宗旨,按照保本经营的原则,规范伙食费的收支行为
第三条 学校法人代表为食堂管理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须配备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专(兼)职会计人员
第五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食堂成本核算,严格控制食堂成本开支范围,保证伙食质量
第六条:按规定设置总账、日记账、明细账,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日清月结
第七条:学校和主管部门履行管理、督查的职责
第二章 收入管理 第八条 伙食标准按成本确定收取
实行包伙的学校,伙食费标准要根据当地学生家长的承受能力和市场物价水平,经学校伙食管理小组集体研究制定
伙食标准要根据食堂的盈亏情况和市场物价等因素进行适时调整
伙食费标准需提高时,应在一定范围内举行有学生、家长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
第九条 收取伙食费时由会计出具收据
收费后按班级汇总造册,以便核查
第十条:收取的伙食费必须当天存入学校食堂在银行开设的专户
第三章 支出管理 第十一条 伙食费支出分为“伙食支出”和“其他支出”
“伙食支出”含米、面、油、荤菜类、素菜类、电费、水费、燃料、配料、物价风险准备金等
“其他支出”含为食堂服务人员劳务承包支出、餐具及设施的添置、食堂的小型修缮等
第十二条 与食堂无关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一律不得在学校伙食账中列支
第十三条 所有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