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农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情况的调研报告村务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监会),是村级民主监督机构,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属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群众性组织,依法独立行使对村民委员会的监督权,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
建立村监会,积极搭建起村党组织、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这三个决策、执行、监督互相制衡的村民自治权力结构是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最直接、最有效的载体和抓手
村监会要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既要监督村两委,又要配合村两委做好工作
近年来,浙江等地在建立和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创造了很好的经验
实践证明,村务监督委员会是对村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的加强,是对村民自治制度的完善,是农村基层工作的机制创新,有利于从源头上遏制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有利于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任务,201X年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在全县推开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建设工作,制定了实施方案、下发了政策文件,明确了监督职责、权利义务、工作流程等,为这一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我县建立村监会已有两年多时间,为了解这一机构作用发挥情况,近期,XX县委党校组成课题调研组,深入县纪委、农业局等有关县直单位和幽兰、向塘、塘南、南新等乡镇村,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文件资料、听取有关人员讲解等形式进行了专题调研
2一、基本情况从调研掌握到的情况,关于建立健全村监会,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民政部等十二部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民发〔201X〕162号)、市纪委在201X年9月印发了《关于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方案》(X纪字〔201X〕65号)、我县在201X年3月印发了《关于在全县农村基层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通知》(X纪发〔201X〕10号),截止201X年9月底,我县16个乡镇和2个开发区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