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服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现达成以下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1
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渠道商品;2
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商品质量安全无害,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因市场上假冒调料很多,乙方必须保证所供产品无假货,如被甲方或生产厂家或相关职能部门检查出现假货的,甲方将根据假货数量和情况对乙方处罚 3000--5000 元/品种,情节严重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提供的产品品牌、规格、数量供货,如出现缺货,甲方采购员如能购回的,则对乙方处以所购材料价格双倍的罚款
对确实缺货乙方提请甲方更换品种的,必须由甲方同意后方能更换,新更换的原材料必须提供有效的质量检验报告,否则不予更换
乙方所供材料在保质期到期前一个月,甲方要求调换的,乙方应积极调换
乙方所供材料市场价格发生变化的,乙方应主动于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无论涨价、跌价,如出现材料跌价一周乙方仍未告之甲方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所送该材料按新价格和送货数量倒扣到跌价日差价的双倍
如属材料涨价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报告15 日内根据市场价格做出相应调整
双方确定所供产品品种、价格见附表
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乙方必须保证为甲方提供充足的货源,保证在报货当天 11:00 前将货送达甲方仓库,坚决杜绝断货现象的发生
如因送货不及时给甲方造成影响的,甲方有权视情节对乙方进行相应处罚
协议解除情况:甲方连续 3 月不结算货款时,乙方可单方解除协议;乙方所供货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时,双方协商未果时,甲方可单方解除协议;乙方提供假冒伪劣食品被证实时,甲方可单方解除协议,并追究乙方法律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