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闭检查工技术操作章程一、一般规定第 1 条 密闭检查工必须经过专业知识培训,应掌握瓦斯检查、测风、测压、测氧及测定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二氧化碳、硫化氢的技术,熟悉通风系统,懂得必要的安全知识
二、下井前的准备工作第 2 条 带齐瓦斯检定器、各式风表,一氧化碳检定器、测压仪器、温度计、尺子、记录簿等
检查并保持所用各类器具完好,不合格的器具不准带下井
下井必须拾自救器
第 3 条 检查火区及可疑发火的地点时,必须 2 人同行,并且进入检查地点后,应该先检查风流上风侧的瓦斯及一氧化碳浓度,然后逐步检查下风侧,按顺风方向进入检查区域
进入火区后,2 人应相隔一定距离(5 米左右),边检查边进入,并根据平常资料确定检查方式(即是一步一检查还是几步一检查),禁止不经检查直接闯入;当发现有异常现象时,应当立即退出,并设好栅栏、设置警标,同时汇报有关领导并实行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第 4 条 对采空区密闭、废弃巷道、盲巷等,应以检查甲烷、二氧化碳为主,当温度达到 35 摄氏度以上或闻到火灾气体时,以检查一氧化碳为主
对于不灭的火区,高温点及已熄灭的火区,以检查一氧化碳为主
火区密闭要检查墙温、气温、水温及各种气体浓度的变化,重点掌握一氧化碳浓度的变化
第 5 条 检查时,发现有人工作的地点或回风流中一氧化碳浓度超过 24ppm 时,要将人员撤出,在适当地点设好栅栏,并向通风区及矿调度室汇报
第 6 条 高冒地点应挂牌管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检查,检查时要用长把工具
发现温度大于常温且有上升趋势或有微量一氧化碳时,应增加观察次数并向有关领导进行汇报,以便实行有效措施
第 7 条 应每月填写反映火区检查情况的“火区检查日志”,重点情况记入“火区卡片”,填绘火区示意图
连续检查时,当班检查的情况应向下班交接清楚
三、一氧化碳检定器的使用方法第 8 条 带入井下的一氧化碳检定器应当符合以下标准: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