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CS1200B投放合作协议为了贯彻国家卫生部、发改委、中医局联合下发的《卫办规财发(2009)98号》文件精神,更好地指导各地做好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提高本地方医疗服务质量。甲方(设备提供方):重庆科盛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乙方(设备使用方):大足中医院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以下医疗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的投放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投放设备:迪瑞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设备型号名称:CS1200B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数量:1 约定价值:40 万元全自动生化分析系统包含生化仪主机、电脑、打印机、配套水处理各一台。双方合作期限为 5 年(年月日至年月日)。一、甲方无偿提供以上医疗设备供乙方使用,在合作期内,仪器由甲方负责安装,本台仪器验收合格之日起主机保修壹年,协议期内保修期后甲方负责仪器的维护和保养,免收人工费,乙方只需承担相应的配件费用,配件价格见附件。在本协议规定的合作期内,设备所有权归甲方。以下情况不属于保修范围:(1)因电压不稳而造成的部件损坏;(2)因不按正常规则使用人为因素而造成的部件损坏;(3)机器的消耗品如光源、比色杯、样本针、试剂针、分注泵、ISE 电极等;(4)乙方擅自改装保修产品或更换非乙方提供的零件及耗材;(5)乙方擅自委托非甲方授权人员对机器进行保修;(6)乙方擅自改变仪器正常工作环境,致使部件损坏的;(7)因不可抗力因素(如火灾、水灾、地震、台风等)使仪器部件损坏的。二、乙方接受设备,保证正常使用并对设备的安全性负责。乙方必须配备专门的设备使用操作人员对外进行服务。三、甲方不负责乙方经营活动中的医患纠纷等造成的损失。四、乙方负责对设备的保管,如遗失或人为损坏乙方必须按仪器约定价值进行赔偿。五、利润分配方案:甲方不参与检查项目收费分成。六、设备所需要的试剂耗材乙方只能从甲方购进(甲方不能提供的项目除外),试剂耗材价格经双方约定见附录,在协议期内乙方每一季度在甲方的试剂耗材购买量不得低于 15 万元,或每年试剂耗材购买量不低于 60 万,违反本条,乙方应以现金的方式向甲方支付未达到的部分。试剂耗材付款周期为 90 天,乙方将试剂款项汇至甲方指定账户。[七、达到合作期限,乙方如履行了本协议第六项义务,甲方将设备所有权无条件转给乙方。八、双方合作期间甲方承诺不定期派专人协助设备的使用维护。九、在合作期间内,乙方都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与甲方合作,如乙方单方面解除与甲方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