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带式起重机检查的有关规定履带式起重机检查的有关规定是什么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1、起重机的主要工作性能应达到额定指标。2、各操纵杆动作应灵活,回位应当正确。3、回转机构各部间隙调整应适当,回转时不应有明显晃动或抖动,并具备滑转性能,行走时转台应能锁定。4、行走链条不应有偏磨、损伤;上部履带挠度应在 40~60mm之间。5、起重机的行驶跑偏量(前进或后退 20m 的轨迹偏差)不应大于 25cm.6 、 司 机 室 在 门 窗 关 闭 的 状 态 下 司 机 耳 旁 噪 声 不 应 大 于85dB(A)。7、行走转向应灵活,操作应轻便。8、起重机设置的重量限制器、力矩限制器、高度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工作应可靠有效。9、安全装置检查规定:1)液压系统中应设有防止过载和液压冲击的安全装置,安全溢流阀的调整压力不得大于系统额定工作压力的 110%;系统的额定工作压力不得大于液压泵的额定压力;2)液压系统中,限制负载下降速度、保持工作机构平稳下降和微动下降的平衡阀应可靠有效;3)各液压阀不应有内外泄漏,工作应可靠有效;4)所有外露的传动部件均应装设防护罩且固定牢靠;制动器应装有防雨罩;5)起重机应设幅度限位装置和防止起重臂后倾装置,且工作可靠有效;6)起重机应装有读数清楚的幅度指示器(角度指示器)。查询更多建筑企业中标业绩、诚信信息、资质条件,马上一键查询结果,下载建设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