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管理及报告制度为仔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工伤保险条例》等安全法律法规,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稳定健康进展,特制定本项制度
一、事故的分类(一)作业(操作)事故,指员工在作业过程当中,由于违反操作章程、岗位操作法或操作不当等造成的事故
(二)设备事故,指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的事故
(三)交通事故,指由于违反交通运输规则或由于其它原因,造成车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四)火灾事故,指凡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都为火灾事故
(五)爆炸事故,指由于爆炸,造成国家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
(六)凡蓄意制造的事故,称破坏事故
(七)伤亡事故,指企业员工在劳动过程当中,发生的人身损害、急性中毒
二、事故的划分(一)轻伤及轻伤事故:轻伤是指员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者
(二)重伤及重伤事故:重伤是指能引起人休憩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力有重大损失的损害
(三)死亡事故:一次事故死亡 1-2 人的事故
(四)重大死亡事故:一次事故中死亡 3 人及 3 人以上的事故
(五)特别重大事故: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三、工伤事故的报告(一)当事故的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部门负责人或值班经理
(二)本部门负责人或值班经理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酒店安全委员会
(三)发生事故的部门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快速实行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四)有关责任人对事故应实事求是地汇报,不能瞒报,不得虚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五)重伤及重伤以上事故根据上级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做好书面材料上报工作,含现场照片、录像和伤亡事故调查报告等资料
四、事故的调查(一)发生事故的部门经理、值班经理、安全委员会成员及人事部门有关人员到场
(二)安全委员会指定有关人员组织成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