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救援体系响应程序应急救援体系响应实行分级响应原则,并逐级响应和上报。(1)报警 事件发生后,发现人应快速报告当班班长,当班班长快速报告车间主任。在逐级上报的同时,实行有效应急措施实施救援行动。(2)接警 车间主任接到报警后,应快速赶赴现场,启动车间应急预案,立即通知车间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各成员,如各成员在短时间内不能赶赴现场,则按职务高低和能力大小依次临时安排其他人员担任其相应职务,履行相应职责。并根据应急事件种类、严重程度、本单位能否控制初期事件等考虑因素,决定是否启动厂级应急救援预案。假如应急事件不足以启动厂级应急预案,则组织现场人员按本预案要求,实行有效应急措施实施救援,假如险情排除,则恢复正常状态。假如险情未能排除,则启动厂级应急预案,并快速向厂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报警。(3)如何报警 当应急事件发生后,如不能控制应快速报警,根据应急事件种类确定报何种警。首先拨打所报警电话号码(见应急联络表),接通后,报单位、应急事件种类、发生部位、介质、报警人姓名、所用电话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