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建筑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甲方:(分包方名称)乙方:(总包方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规、规定的规定,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进行建筑施工劳务分包的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分包内容1.1 甲方承担乙方委托的以下分包工作:(1)分包施工的地点:(详细地址)(2)分包施工的内容:(详细说明)1.2 分包施工的进度:(1)分包施工的开始日期:(具体日期)(2)分包施工的结束日期:(具体日期)二、分包报价及付款方式2.1 分包报价:本分包合同总价为(具体金额),其中材料费用由乙方自行采购。甲方对分包工作的报价为(具体金额)。2.2 分包付款:(1)乙方在收到验收合格的分包工程后,在 5 个工作日内结清剩余分包工程的酬劳。(2)协议变更部分的工程款在工程验收后,甲方提出发票后 7天内结清。三、质量保证和安全保障3.1 甲方保证在规定的工程进度和质量标准内完成所承包的分包工作。3.2 甲方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安全生产标准的要求,仔细组织施工,并实行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分包工程的安全。3.3 甲方应当配备符合要求的作业人员,严格根据工程质量标准、规定的工序、施工方法和验收、检验等程序进行施工,并做好相应的资料记录工作。四、违约责任4.1 甲方未完成受托分包工程的时间应当根据当时合同总金额的 0.5%向乙方赔偿违约金;甲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受托分包工程的 60%以上,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所有已支付的费用。4.2 甲方未根据合同的约定将工程交付乙方验收,乙方有权拒绝接收,并要求甲方按工程合同约定的罚款标准按日处罚。五、知识产权5.1 甲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使用的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乙方不得非法使用、复制、篡改、传播、出售甲方的知识产权。六、争议解决6.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无法协商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 其他7.1 本合同未涉及的条款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7.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在本合同签订时同时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