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安全监督行为考核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力度,杜绝重特大死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和重大影响事故的发生,减少与预防各类一般性安全事故,充分发挥工程监理在施工现场的监管作用,增强监理从业人员的工作责任心,法律规范各监理单位对工程现场的安全监督行为,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和江苏省《关于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中监理安全责任的通知》(苏建工[2025]458 号)及苏州市对监理单位实行工程现场安全监理的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市工程施工的具体特点和监理工作的实际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以内从事建筑、市政公用、线路管道、装修装饰、房屋拆除等工程的监理单位,其在开展监理业务时的安全监管行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监理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 (一)充分认识安全监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的监理安全责任负总责,同时要确定落实监理安全责任的分管领导和归口管理的部门
(二)拟定编制企业内部落实监理安全责任的工作导则,确定企业内部各项目监理机构落实监理安全责任的考核检查标准,并定期、不定期的对所承接业务范围以内所有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各项目监理部所实行的安全工作措施等安全监理行为进行考核
(三)定期开展企业内部的安全教育工作,落实项目总监上岗之前的考核,督促各项目监理部必须制定法律规范的安全监理程序
内容应包括:建立安全技术措施审查、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安全隐患处理、严重安全隐患报告和执行法律法规、标准法律规范及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加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力度
第四条 各工程项目监理部的监理人员在对每个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理时都必须做到: (一)将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纳入工程监理规划中,并在监理细则中制定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检查的办法
(二)仔细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