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联合会领导关于学习“两个条例”的心得体会在生产和生活中广泛使用的特种设备,有的在高温高压下工作,有的盛装易燃易爆、有毒介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今年6月,在国务院颁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一周年的日子,国家质监总局等七个部门联合开展了特种设备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特种设备安全问题再次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警钟长鸣:特种设备安全不容忽视事故频发,给生命带来的是不能承受的痛
一起起血淋淋的事故向我们敲响了警钟
其实,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从1955年起,我国就对特种设备实行安全监督管理,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法规、规章
去年,国务院又正式颁布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进一步推动我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有序开展,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然而,在现实中,仍有不少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或业主不认真履行安全义务,不严格遵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其他法规、规章,导致特种设备安全问题多多
特种设备“没户口”,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使用问题突出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应当向市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注册登记
目前我市特种设备“没户口”的现象仍然存在,少数单位的特种设备在未办理使用登记证和未履行报检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安装、非法使用,尤其一些小豆腐作坊、米粉坊,用汽油桶自制“土锅炉”,建筑工地自制升降机,给特种设备安全带来隐患
特种设备“带病运行”
国家对特种设备使用实行强制检验和定期检验制度,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
同时,不同的特种设备有不同的检验周期,如家庭用15公斤的第1页共2页气瓶每4年要检验一次;压力容器3-6年检验一次;锅炉每年要检验一次;电梯每年检验一次
我省仍有少数单位,在特种设备检验期限届满后,不向质监部门申请检验、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