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房地产投资信托的进展路径 [摘 要] 房地产投资信托是国外进展较为成熟的一种房地产投融资方式,与我国目前大量存在的房地产投资信托计划相比,在产品性质、组织结构、收益方式、流动性等方面具有优势
基于我国的现实状况,可以考虑通过由“信托计划”向REIT 转化和由房地产公司发起组建 REIT 两种路径向房地产投资信托进展
[关键词] 房地产投资信托;投资信托计划;进展路径 能否尽快建立健全的多渠道融资体系,获得足够的资金支持,已成为房地产业进展的关键
房地产企业开始积极寻求创新的融资方式
其中,房地产投资基金被业界普遍认为是改善房地产融资环境、推动金融改革的有效途径
一、房地产投资信托 房地产投资基金(Real Estate Investment Fund)属于投资基金的一种,是以房地产业为特定投资对象的产业投资基金
“房地产投资信托”从字面上来理解,应该是投资于房地产的信托产品,可以看成是契约型的房地产投资基金
但是,1961 年第一只房地产投资信托(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简称 REIT)是在美国国会对《国内税收法》(Internal Revenue Code)做了修正之后诞生的,所以REIT 是一个具有专属性的概念
根据美国《国内税收法》中的规定,经济实体要取得 REIT 资格,必须符合这些条件:(1)是和法人一样可征税的实体;(2)由董事会或受托管理人管理;(3)拥有可完全转让的所有权凭证;(4)至少有 100名所有权凭证持有人;(5)在前一个税收年度的下半年,由 5 人以下人数拥有的所有权不超过 50%;(6)总资产中至少有 75%投资于房地产资产;(7)总收入中至少有 75%的收入衍生于房地产的租金或房地产贷款的利息;(8)由应纳税的 REIT 子公司股票构成的资产不超过 20%;(9)每年至少有90%的应纳税收入以股东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