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终止协议书(2) 第 25 条 租赁期间,如房屋有倾倒危险,或其它严重阻碍乙方正常居住的,或威胁到乙方的生命财产安全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立即进行修缮或临时补救,假如甲方对此怠慢,或不予以理睬,或实行维修保养措施不力,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缮
第 26 条 租赁期间,房屋内原有的家电、家具等附属设施、设备的维修由_________方负责,维修费用由_________方负担
第 27 条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屋内原有的家电、家具等附属设施、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第 28 条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 29 条 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
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第八部分 保险责任 第 30 条 在租赁期限内,_________方负责购买租赁房屋的保险,_________方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
若_________各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由_________方承担
第九部分 甲方权利与义务 第 31 条 甲方保证如实向乙方解释和说明房屋情况和周边概况,应包括房屋权属、房屋维修次数、物业管理、治安、环境等,及如实回答乙方的相关咨询,否则视为欺诈行为
第 32 条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每日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币_________元,累计不超过_________个月的租金
第 33 条 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住,必须提前____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解除合同后,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_________%计算
第 34 条 租赁期间,如有政府或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