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钩信号工操作章程一、适用范围第 1 条本规程适用于全省各类煤矿从事掘进运输把钩信号作业人员
二、上岗条件 第 2 条把钩信号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获得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 3 条把钩信号工必须掌握所在工作地点的提升运输线路及巷道技术参数,懂得所使用车辆、挡车设施、信号设施的结构、性能及使用方法,熟悉列车组列、联接装置的选择
三、安全章程规定 第 4 条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制度
第 5 条执行作业地点技术特征牌板中对物料运送的要求
第 6 条挡车设施必须处于常闭状态,在上部平车场严禁有余绳开车
第 7 条严禁用代用品代替联接装置
第 8 条执行岗位责任制睡交接班制度
第 9 条严禁用矿车运送人员,严禁扒、蹬、跑车
第 10 条严禁他人代替摘挂钩或发送信号
第 11 条提升时严禁非把钩信号工进入车场,已进入提升区段的要躲入安全地带
1、严禁用空钩头拖拉钢轨等物料
2、下山掘进,上提车辆正常使用尾绳
四、准备工作第 14 条上岗后必须详细检查挡车设施、连接装置、提升钢丝绳 25米以内的质量、信号设施、道岔及其他设备设施是否完好齐全、灵敏可靠或符合标准,若不符合提升要求严禁提升
第 15 条详细检查岗位职责范围以内有无影响安全提升的隐患,有无其他工作人员在提升区段工作,确保无误后方可提升
第 16 条认真检查车辆装载和组列情况,必须符合作业章程要求
第 17 条运送超长、超宽、超高、超重以及特别物料,必须制定安全提升措施
五、操作顺序 第 18 条操作顺序 运转前,联环→挂钩头→挂保险绳→发开车信号
停车后,摘保险绳→摘钩头→摘环
六、正常操作 第 19 条车辆停稳掩牢后方可摘挂钩,严禁车辆未停稳就摘挂钩
第 20 条每次挂钩完毕后,必须首先对列车组列、装载、联接装置、保险绳进行详细检查,确保无误后,方可发开车信号,开车后要目送车辆运转,并正常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