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车组(全挂、半挂)安全操作章程1. 行车之前,必须检查拖挂装置、制动气管及电缆接头等应连接良好、可靠。2. 运输超宽、超长和超高的设备或构件时,应指派有经验的指挥和工作人员随车护送。3. 拖车组装卸机械时,应停放在乎坦坚实的路面上,轮胎制动并用三角木楔牢。4. 拖车搭设的跳板应坚实,与地面夹角在装卸履带式起重机、挖掘机、压路机时不应大于 15°;装卸履带式推土机、拖拉机时不应大于 25°。5. 装卸能自行上下拖车的机械,应当由机长或熟练的驾驶人员操作,并须由专人统一指挥。指挥人员应熟悉所指挥的拖车组及装运机械的性能、特点。上下车动作要平稳,不得在跳板上调整方向。6. 装运履带式起重机,其臂杆必须拆短并降低到低于机棚最高点,臂杆向后,吊钩不得自由晃动。转弯时应降低速度。7. 机械装车后,各制动器必须制动住,各保险装置要锁牢,车轮或履带应楔牢,并应绑扎牢固。8. 雨、雪、霜冻天气装卸车时,应实行防滑措施。9. 上下坡道时,均应提前换低速档,避开中途换档和紧急制动。严禁下坡脱档滑行。10. 重车停放过夜时,应将平板支起,减轻轮胎承压。11. 使用随车卷扬机装卸物件时,要有专人指挥,拖车组必须制动住,并将车轮楔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