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进贯穿安全措施在煤层中掘进巷道与其他巷道或通道贯穿时,为了防止冒顶、瓦斯、煤尘和放炮等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必须严格遵守下述规定:贯穿前(1)、一般掘进巷道同其他巷道在贯穿相距 20m、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相距 50m 前,地测部门必须向矿总工程师报告,并通知生产和通风部门
(2)、生产和通风部门必须制定巷道贯穿安全措施和通风系统调整方案
(3)、在有瓦斯突出危险的煤层中,上山掘进工作面同上部平巷的贯穿,上部平巷工作面必须超过贯穿位置,其超前距离不得小于5m
贯穿时(1)、派管理人员现场统一指挥,确保施工安全
(2)、一个工作面对前掘进,另一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停止一切工作,撤除作业、设置警戒
常常检查溜煤眼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是否超限,超限必须立即处理
(3)、掘进工作面每次装药放炮前,生产班长必须派专人和瓦检员共同检查溜煤眼风流中的瓦斯浓度
只有在两个工作面及其回风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 1%以下时,方可进行掘进工作和放炮
(4)、每次放炮前,必须设置栅栏和专人警戒
(5)、坚持“一炮三检”制度
每次放炮后,放炮工和班组长必须巡视放炮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和瞎炮等情况,只有等双方工作面检查完毕确定无异常情况,人员撤出警戒区后,才允许进行掘进工作面的下一次放炮工作
(6)间距小于 20m 的平行巷道,其中一个进行放炮时,两个工作面的人员都必须撤至安全地点
(7)、在地质构造复杂地区进行贯穿工作时,必须制定破裂顶板、防止高冒的安全技术措施后执行
贯穿后 应快速进行处理顶、帮安全,并通知通风部门立即组织人员进行风流调整,实现全风压通风,并检查风速和瓦斯浓度,符合《规程》规定,通风系统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地测方面(1)、必须要有准确的测量图,每天在图上填明进度;(2)、当贯穿的两个工作面相距 20m 时,地测部门必须事先下达通知书;(3)、贯穿前,在贯穿的两个工作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