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控切割机工安全操作章程1.操作者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能上岗作业(使用氧气汇流排,还需持压力容器操作证)。2.工作之前必须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遵守焊工一般安全操作章程。焊接场地,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应备有消防器材。3.使用气瓶时,应避开压坏焊接电线,以免漏电事故的发生。气瓶的使用、运输应当遵守气瓶监察规程。禁止气瓶在阳光下爆晒或靠近热源。开启瓶阀时,操作者必须站在瓶嘴侧面。4.设备送电后严禁触及带电部分,修理设备时,必须断电,以免发生危险。5.操作场地 10 米内,不应储存油类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包括有易燃易爆气体产生的器皿管线)。6.应检查各操作装置是否灵活、齐全、可靠,检查确认润滑、电气系统及各部位正常后方可开始工作。7.严禁超性能使用切割机。切割机运转时操作者不准离开工作岗位。8.禁止在切割机的导轨面、工作面、油漆面上放置金属物品,并不得在上面敲打,校直和修整工件。9.对新的工件程序输入后,应该先试运转,并检查其运转情况。10.在运转中发生报警和其它意外故障时,应使用暂停键停止运转,然后做相应的操作处理。应尽量避开使用紧急停止按钮。11.工作完毕,应检查场地,灭绝火种、切断电源才能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