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5:宿舍建筑设计规范(节选)节选自:《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2016)一、使用面积房间实际能使用的面积,不包括墙、柱等结构构造和保温层的面积。二、居室(一)宿舍居室按其使用要求分为五类,各类居室的人均使用面积不宜小于下表的规定。居室类型及相关指标类型1 类2 类3 类4 类5 类每室居住人数(人)123〜4628人均使用面单层床、高架床1686积(m?/人)双层床54储藏空间立柜、壁柜、吊柜、书架注:1.本表中面积不含居室内附设卫生间和阳台面积;2.5 类宿舍以8 人为宜,不宜超过 16 人。3.残疾人居室面积宜适当放大,居住人数一般不宜超过4 人,房间内应留有直径不小于 1.5m 的轮椅回转空间。(二)居室床位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两个单床长边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 0・60m,无障碍居室不应小于 0・80m;2•两床床头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 0・10m;3•两排床或床与墙之间的走道宽度不应小于 1・20m,残疾人居室应留有轮椅回转空间;4.采暖地区居室应合理布置供暖设施的位置。(三)居室应有储藏空间,每人净储藏空间宜为 0.50m3〜0・80m3;衣物的储藏空间净深不宜小于 0・55m。设固定箱子架时,每格净空长度不宜小于 0・80m,宽度不宜小于 0.60m,高度不宜小于 0・45m。书架的尺寸,其净深不应小于 0・25m,每格净高不应小于0・35m。(四)贴邻公用盥洗室、公用厕所、卫生间等潮湿房间的居室、储藏室的墙面应在相邻墙体的迎水面作防潮处理。三、居室不应布置在地下室。四、辅助用房(一)公用厕所应设前室或经公用盥洗室进入,前室或公用盥洗室的门不宜与居室门相对。公用厕所、公用盥洗室不应布置在居室的上方。除附设卫生间的居室外,公用厕所及公用盥洗室与最远居室的距离不应大于 25m。(二)公用厕所、公用盥洗室卫生设备的数量应根据每层居住人数确定,设备数量不应少下表规定。公用厕所、公用盥洗室内洁具数量项目谏备种类卫生设备数星男厕大便器R 人戌下设一个卡超过 E 人时,每增加 15 人或不足 15人增设一个小便器每苗人或不足 15 人设一牛小便槽每 15 人或不足 15 人设 0.7m与盥洗室分设的厕所至夕设一个f污水池公用厠所或公用彌洗室设一个女厠大便器5 人以下设一个+超竝 5 人时,每增加 A 人咸不足 6 人增设一个洗手雉与盥洗室分设的卫生间至少设一个污水池公用卫生同或公用掘洗峑设一个盥恍室(男、女)洗手盆或盥洗權龙头£人也下设一个*趙过 5 人时,每增加 10 人或不足 5 人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