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关爱老人基金会章程 村关爱老人基金会章程 (初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基金会名称:XX 村关爱老人基金会
第二条 本基金会宗旨:关注老人群体,奉献爱心孝心, 提倡"尊老、敬老、爱老、养老、助老"的人生态度,给老人送温温和关怀,给老人提供物质和精神上的支持,积极为我村老年事业传递正能量
第三条 本基金会资金来源:XX 村社会各界人士自愿捐款
第四条 本基金会遵守国家法律,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二章 资金使用范围 第五条 本基金会资金使用范围: 1
每年春节期间组织慰问年满 80 岁及以上的老人; 2
根据本会财力适当资助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老人
组织慰问患病住院的老人; 4
其他需要支持、资助的老人
第三章 基金会理事机构 第六条 本基金会设立理事会
理事会职责: 1
妥善管理资金; 2
讨论确定资助对象; 3
核定资助金额; 4
发放资助金; 5
报告基金会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第七条 理事会成员不得少于 15 人
经广泛征求村民意见,第一届理事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顾问: 名誉理事长: 理事长: 副理事长: 理事: 第四章 资金管理和运用 第八条 本基金会应加强资金管理和使用: 1
健全财务制度,所筹资金专款专用,专门用于我村老年事业; 2
本基金会由 等三位同志共同负责财务,其中, 管理密码, 管理存折及卡, 管理账务; 3
社会各界捐款,财务人员开具基金会收款收据后,所收资金要及时全部存入指定的银行账号; 4
对资助对象的资助金额经理事会确定后,由理事会派出人员前往慰问、资助; 5
理事会应于每年年底,邀请部分村民代表共同审核资金使用情况,并将确定的慰问、资助对象及发放的金额向村民进行通报
第五章 其他事项 第九条 本基金会应大力弘扬"大爱 XX、尊老爱老、传递真情、构建和谐"的精神,发动社会各界情系故乡,重视、热爱家乡老年事业,积极组织资金募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