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民间借贷合同范本 3 篇 借贷合同是指出借人把一定数量的货币或实物交付借用人所有,借用人在约定期限内负责归还同等数量的货币或同种类、品质、数量的实物的合同
传统上称为消费借贷合同,即与使用借贷合同相对,指不是偿还借用物品原物(见借用合同),而系归还等值货币或实物的合同
以下是我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标准民间借贷合同范本 3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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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民间借贷合同范本一 贷款方: 借款方: 保证人: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 作为保证人,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贷款为借贷双方和保证人共同协商的民间贷款; 第二条:本贷款用于借款方的个人经营活动; 第三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为 利息,即月利率为 %,年利率 %; 第五条:借款期限为壹年(二〇 年 月 日至二〇 年 月 日),逾期按月利率 %计算; 第六条:还款方式为到期本息一次结清
即二〇 年 月 日借款方一次性还给贷款方本息 共计 人 民 币(大写) 万元整;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必须根据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必须根据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3、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 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 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4、保证人担保有 向借贷双方追偿的权利,借贷双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 利息加收罚息
2、贷款方中途不得收要本息,如违约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相同计算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当 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纳书面形式通知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