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式起重机的使用与注意事项1、一般规定 (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操作人员身体条件应达到有关规定的要求; (3)严格遵守本规程和其它相关的安全规章管理制度,严禁喝酒后作业; (4)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安全章程规定,并拒绝违规违章指挥; (5)必须熟悉所操作起重机的性能、构造、保养、维护知识; (6)所操作的起重机必须符合各项安全技术标准,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维修和检验。2、安全作业规定 (1)起重机停放的地面应平整坚实,应按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与沟渠、基坑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2)作业前应伸出全部支腿,撑脚下必须垫方木。调整机体水平度,无荷载时水准泡居中,支腿的定位销必须插上,地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应该先收紧稳定器; (3)调整支腿作业必须在无荷载时进行,将已经伸出的臂杆缩回并转至正前方或正后方,作业中严禁板动支腿操纵阀; (4)作业中变幅应平稳,严禁猛起猛落臂杆,在高压线附近垂直或水平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最小安全距离的有关规定; (5)动臂式起重机在伸缩臂杆时,应当根据相关规定程序进行; (6)作业时,臂杆仰角必须符合说明书的有关规定。伸缩式臂杆伸出后,出现前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必须经过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 (7)作业中出现支腿沉陷、起重机倾斜等情况,必须立即放下吊物,经调整、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作业; (8)进行装卸作业时,运输车驾驶室内不许有人,吊物不得从驾驶室上方通过; (9)两台起重机抬吊作业时,性能应相近,单独荷载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 80%; (10)作业后,伸缩式起重机的臂杆应全部缩回、放妥,并挂好吊钩。各机构的制动器必须制动牢固,操作室和机棚应关门上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