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城市总体综合规划修编文本洪湖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文本第一章 总 则 为适应洪湖市经济和社会进展的需要,为城市建设提供管理依据,特制定本城市总体规划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适用于市域范围,其它部分适用于市区规划范围
本规划为洪湖市规划建设指导性文件,经批准后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应遵循本规划
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建设部(1995 年); 《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1997~2025 年)》; 《荆州市国民经济与社会进展“十五”规划》 《洪湖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 年) 《洪湖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6~2025 年) 《洪湖市国民经济与社会进展“十五”规划》 洪湖市《关于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几点意见》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建设部 1:1000~1:50000 地形图 国家、省、市其它相关法律、法规 修编重点 建立完善的市域城镇体系,促进区域经济协调进展
根据新的进展要求和机遇,重新论证城市性质,预测城市规模
开拓新的城市进展空间,组织城市空间结构形态
改善城区生态环境,构筑现代化中等城市生态框架,保证城市可持续进展
结合天仙赤一级公路兴建,建立现代化区域综合交通体系
规划期限 近期 2025~2025 年,远期 2025~2025 年
城市规划区界定 本次规划区分三个层次,即市域,城市规划控制区,市区
市域 为全市行政区域,用地范围为 2519 平方公里
城市规划控制区 包括新堤办事处全部以及滨湖办事处及乌林镇域部分用地范围,用地面积约 200 平方公里()
市区 为新堤办事处主城区以及滨湖、石码头和金湾三个城市组团
第二章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市域社会经济进展战略 进展战略设想 (1)对外开放战略 以华中特大城市武汉为依托,多层次全方位对外开放,主动接受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