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人民大会堂人民代表大会(简称人大、人代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权力机关
由中国共产党领导,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组织形式,是中国的政体,是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根据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按照法律程序,由选民在民主选举的基础上产生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成地方各级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即国家权力机关,并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其他国家机关,行使国家权力的政权组织形式
人民代表大会简介 包括 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权力机关
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省、 人民代表大会下设委员会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解释 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人民解放军选出的代表组成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代表组成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以及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由选民直接选出的代表组成
宪法 在一九七五年宪法中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以工农兵代表为主体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现行宪法则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 具体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
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由全国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