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年级政治学科第一周第 1 课时教学要点课题:《民主决策:作出最佳选择》教学目标:1、学习目标:了解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渠道;了解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重要性 学会理论知识和实际材料结合起来,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分析和批判能力,逐步增强和提高政治参与的责任感和实际本领,提高自主学习、合作学习的能力。珍惜自己享有的民主权 利,增强主人翁责任感。关心祖国的前途和命运,增强热爱祖国的情感。引导学生主动参与探究,培养团结合作的精神。2、教学重点和难点:(1)社会听证制度听证是行政机关在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决定前,由行政机关告知决定理由和听证权利,行政相对人有表达意见、提供证据以及行政机关听取意见、接纳证据的程序所构成的一种法律制度。一般认为,听证制度的基本内容主要是:1、告知和通知。告知是行政机关在作出决定前将决定的事实和法律理由依法定形式告知给利害关系人。通知是行政机关将有关听证的事项在法定期限内通告利害关系人,以使利害关系人有充分的时间准备参加听证。告知和通知在行政程序中发挥着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沟通作用,是听证中不可缺少的程序,对行政相对人的听证权起着重要的保障作用。2、公开听证。听证必须公开,让社会民众有机会了解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作出的过程,从而实现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但听证如涉及到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听证可以不公开进行。3、委托代理。行政相对人并不一定都能自如地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应当允许其获得必要的法律帮助。在听证中,行政相对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4、对抗辩论。对抗辩论是由行政机关提出决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行政相对人对此提出质疑和反诘,从而使案件事实更趋真实可靠,行政决定更趋于公正、合理。5、制作笔录。听证过程必须以记录的形式保存下来,行政机关必须以笔录作为作出行政决定的唯一依据。 听证制度在我国是个“舶来品”。1993 年深圳在全国率先实行的价格审查制度,可以说是价格听证制度的雏形。此后,有关省市 相继建立了价格听证制度。1996 年 3 月通过的《行政处罚法》,首次从国家层面对听证制度做了规定。1997 年通过的《价格法》和 2000 年 3 月通过的《立法法》,又对价格决策和地方立法听证做了规定。法律法规关于听证制度的规定,加速了听证程序建设和听证制度的实施推广。中央和地方的很多政府部门制定了专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