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提“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理由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文件有许多新的精神
其中一项是强调更加注重社会公平,而不再提“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为了深入领会中央关于收入分配问题的指导精神,有必要理清“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并不符合当前形势要求的理由,并把“效率优先”这个提法放到该讲的地方去讲
我以为,比较重要的理由有以下几点:第一,“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意味着把经济效率放在第一位,把社会公平放在第二位,兼顾一下
这怎么也同“更加重视社会公平”搭不上界
这个提法只适用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段时期,不适用于初级阶段整个时期
第二,小平同志讲“在本世纪末(即 2000 年)达到小康水平的时候就要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贫富差距)问题
”如“公平”放在兼顾即第二位的地位,就不可能突出地提出和解决社会公平问题
这与小平同志的指示相悖
第三,现在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社会不公平造成许多矛盾紧张与社会不和谐现象,潜伏隐患,不时爆发
如继续把社会公平放在“兼顾”的第二位,与我党构建和谐社会的宗旨不符
第四,按国际公认分配公平指标,中国基尼系数已达 0
45 以上,超过国际警戒线;超过资本发达国家如英、美、法(基尼系数 0
4)和资本福利国家如挪、瑞(基尼系数0
3),我国收入分配差距不仅远大于资本主义国家,而且是中国历史上贫富差距空前大的时期
如果再拖下去,把公平放在“兼顾”的第二位,如何与“社会主义国家”的称号相匹配
第五,“效率优先”不是不可以讲,但应放到应该讲的地方去讲,而不是放在收入分配领域
效率、效益、质量一系列概念是与速度、投入、数量一系列概念相对应的
我党转变增长方式(即发展方式)的方针要求把质量、效益、效率作为经济增长(发展)的最主要因素,而把投入、数量和速度放在适当重要地位
对生产领域来说,可以讲“效率优先”“兼顾速度”,把质量、效益放在第一位,而不能主要靠拼投入、增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