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必修二)政治生活第一课 生活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教学课堂1
(1)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2)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具有广泛性,全体人民是民主的主体,并享有广泛的民主自由权利
(3)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具有真实性,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法律、制度和物质的保障
(1)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得到保障,保护和促进人权,必须从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这个环节入手;公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利的到保障,实现人权的根本途径是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国家主权是一国人民充分享受人权的前提和保障
(2)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宪法是人民意志的体现;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的修改,为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从根本大法上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把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有利于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政治文明进步;有利于推进我国人权事业的发展,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有利于我国在国际人权事业中的对外交流和合作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
只有坚持国家的专政职能,打击一切破坏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才能保障人民民主,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
当前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阶级斗争就鞥在一定范围内将长期存在,这就要求必须进一步加强人民民主专政的专政职能
★教学检测1
教材 p78
(1)我国公民享有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生活各方面的民主权利和自由,在我国,这些权利和自由有制度、法律和物质的保障,这是公民政治权利的广泛性、真实性的表现
(2)公民政治权利的广泛性、真实性并不意味着民主政治权利的绝对性
绝对的民主权利和自由就是没有任何束缚的,这种状况在任何国家都不可能存在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