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教学活动方案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教学活动方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 号)指出:“社会实践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环节,对于促进大学生了解社会、了解国情,增长才干、奉献社会,锻炼毅力、培养品格,增强社会责任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实践教学是社会实践的重要部分,是对课堂教学的补充、拓展和深化,是提高学生思想政治素质,提高学生观察分析社会现象和实际问题能力的有效途径。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 2004 年 16 号文件、中宣部教育部 2005 年 5 号文件等文件精神,现就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教学活动作出以下安排。一、社会实践教学的指导思想、性质和目的1、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爱国主义为重点,以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努力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2、性质: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课,属于选择性必修内容。3、目的:通过实践教学活动,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使学生理解党的奋斗历程和路线方针政策,加深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国近现代历史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的理解,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运用理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大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增强社会责任感。二、实践教学的对象及选拔方式(一)实践教学的对象实践教学的对象一般是正在开设《原理》课、《概论》课、《基础》课、《纲要》课的大学一、二年级本科和专科学生。也可吸收一部分其他年级学生参加。原则上每位学生必须至少参加一项社会实践活动。(二)实践教学参加者的选拔方式1、全体学生参加的实践活动。对于观看影视资料、报告会、知识竞赛、撰写学习论文、问卷调查等活动,一般要求全体学生参加。2、部分学生参加的实践活动。对于参观考察、社会调查、座谈讨论等实践活动,一般要求部分同学参加。采取个人报名、班级推荐、教研室及任课教师最终确定的方式选拔参加者。3、个人报名,自愿参加的实践活动。对于勤工助学、公益活动、模拟法庭、青年志愿者行动、征文、上台授课等活动,一般采取本方式选拔。三、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