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的防火防爆技术储配站主要应通过在储配站内消除产生爆炸性混合气体及避开着火源存在的方法,从而达到防火、防爆的目的。防止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当生产设备、储存容器或输送管道发生泄漏时,泄漏出来的液化石油气很快就能与空气混合,混合气体的浓度一旦达到爆炸极限,则随时都有发生火灾或爆炸的危险。因此,防止液化石油气发生泄漏是预防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的最佳方法。由于在储配站中,排污、卸下灌瓶嘴及卸车等作业时产生的泄漏是不可避开的,所以在实际生产中,跑、冒、滴、漏现象难以彻底清除。但是我们可以实行一些措施来限制泄漏量,使其尽可能少一些。如:可以用气动灌瓶嘴代替手工灌瓶嘴;在卸车胶管与快装接头之间设置阀门;通风良好的情况下进行排污作业等,通过这些措施来减少泄漏量、降低泄漏出来的液化石油气在空气中的浓度。另外,在设备新建成或检测、修理后投产时,也必须实行抽真空、水或惰性气体置换等方法,来降低设备内的氧含量,使之形成的混合气体不具备爆炸性。如大修后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在第一次使用之前必须进行抽空,真空度达到——0.082Mpa 以上时,才准许充装液化石油气。防止着火源存在在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电火花是引起爆炸的一个主要着火源。电源开关或设备继电器接触点飞出的电火花,以及通讯设备或漏电的电气设备工作时发出的电火花,都可能成为泄漏气体的着火源。为了消除电火花这个着火源,在可能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的区域,必须要使用合格的防爆电气设备,工作人员也不应佩带手机、传呼机等通讯设备进入生产区,严格杜绝电火花的发生。储配站生产区内的动火管理也是防止着火源的一个重要环节。动火作业应当严格执行动火制度,需要动火时,应预先由动火单位负责人会同有关人员,对现场认真检查,订出可靠的防火措施,填写动火申请单,经过上级安全技术部门检查确认,并批准实施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动火前,必须清除有爆炸性的混合气体,用仪器检测安全后,方可开始动火作业。在动火过程当中,仍应进行不断检测,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一旦出现不正常的情况时,应当立即停止动火作业,及时实行相应措施,避开事故的发生。另外,对于进入生产区的机动车辆在排气管上加装防火帽;在生产区维修作业时,使用不起火花的工具;防止静电火花的发生以及可靠的防雷电设施,都是防止着火源存在的必要措施。在防火、防爆措施方面,除了上述针对事故的发生所实行的预防措施外,平常应当注意加强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