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个人房屋租赁合同1. 合同甲方出租人:姓名:身份证号码:2. 合同乙方承租人:姓名:身份证号码:3. 合同租赁房屋详细信息出租房屋:地址:户型:面积:租金:押金:起租日期:到期日期:4. 合同内容1.1 出租人同意将上述房屋租赁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同意根据合同约定使用并支付房屋租金和押金。1.2 “”房屋租金为每月(日)人民币(下称 租金 ),由承租人在每月(日)前支付到出租人指定账户。租金应在到期日前支付,逾期支付则需支付每日千分之五的滞纳金。1.3 承租人应在起租日期前一次性支付押金人民币{押金金额}“”(下称 押金 )。押金在租期届满或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并符合退还条件时,由出租人全额返还。如违约则不予退还。1.4 承租人发生以下任一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收回房屋,同时承租人应当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未按汇款时间和相关金额及时支付租金的。•严重违反居住卫生管理的。•未保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设施原状及维修保养状态的。•私自转租、分割、出借房屋的。1.5 出租房屋的合法权属、房屋设备的维护及完好、房屋及其所在建筑物的安全等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内保持原状。如因承租人自身原因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损坏,承租人应当赔偿出租人相应的损失。1.6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房屋不能正常出租的,出租人应当及时通知承租人,并协商解决。5. 合同期限和解除条件5.1 租赁期限自起租日期起至到期日期止。5.2 在租赁期限履行期间,承租人应仔细履行租赁合同规定,若需预先退租或在合同期内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应提前{提前时间}天书面通知出租人,并依照以下方式进行处理:•提前{提前时间}天及以上书面通知并经出租人同意,租金结算至提前通知日期,押金全额返还给承租人。•提前{提前时间}天及以上书面通知但未经出租人同意,根据租赁合同期限结束日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未提前通知,出租人有权保留押金,并向承租人代收租金至租赁合同期限届满。6. 合同变更未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本合同任何条款不得变更。7. 其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字:乙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