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防治安全技术措施一、矿井外因火灾的预防: 外因火灾的特点是:突然发生、来势迅猛,假如不能及时发现和控制,往往酿成重大事故,做好矿井外因火灾的预防工作是十分必要的,具体措施如下: (1)禁止一切人员携带烟草及点火工具下井,井下禁止使用电炉、灯泡取暖,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特别情况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相关部门批准,井口房和通风机附近 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2)井下不准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用过的要定期送到地面处理。 (3)井下必须采纳防爆型或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加强维修,保证电力系统和电气设备性能良好,保证机械设备正常运转,防止电火花、电弧及磨擦发热造成事故。 (4)加强放炮管理,使用安全炸药,不准将药卷内的消焰粉倒掉,不准放明炮、糊炮,不准用明火、动力线放炮,炮眼封泥要装满,并使用水炮泥,严格根据规程规定装药、连线和放炮,避开放炮火焰产生。 (5)井下根据相关规定使用不延燃电缆、阻燃输送带和阻燃风筒等。 (6)井口房、井口建筑物、进风井筒、回风井筒、平硐、主要巷道的连接处、井下主要硐室和采区变电所等,应采纳不燃性材料支护或开凿在岩巷内。 (7)进风井口和进风平硐都应设防火门,以防井口火灾和附近地面火灾波及井下,进风井与各生产水平的井底车场的连接处都应设防火门,并定期进行检查防火门的质量和灵活可靠性。 (8)矿井必须在井口附近 100m 以内设置消防材料库,井下每个生产水平的主要运输大巷中也应设消防材料库,储备消防器材,并备有消防列车,灭火材料和工具必须满足矿井灭火时的需要,平常不准另做他用,井下的火药库、充电硐室、绞车房、水泵房和采区变电所,都要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9)每个矿井都要建筑地面消防水池,开采下部水平的矿井,除地面消防水池外,也可用上一水平的水仓作消防水池,井下各主要巷道中应铺设消防水管,每隔一定距离设消防水龙头。 二、矿井内因火灾的预防 内因火灾是指煤炭在一定条件下,如破裂的煤柱、煤壁、集中堆积的浮煤,又有一定的风量供给,自身发生物理化学变化、吸氧、氧化、发热、热量聚集导致若火而形成的火灾。 内因火灾的发生,往往伴有一个孕育的过程,根据预兆能够在早期发现,但由于火源隐蔽,常常发生在人们难以进入的采空区或煤柱内,要想准确地找到火源比较困难。因此,难以扑灭,以致火灾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