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停止主扇运转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海扎煤矿班子讨论决定,2025 年 5 月 1 日,属法定节日,所有员工欢度“五一”劳动节,井下停止一切采掘活动,进行员工培训,第二个是机运队负责改造二采区整个供电系统,因此,需要停电六小时(5 月 1 日 9 时--15 时)停电范围:二采区,停止设备(主扇、局扇、监测监控)。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一、所有掘进工作点开口处必须设置可靠的栅栏,并悬挂报警仪,瓦斯检查员必须 2 人 1 组在(有自然通风的巷道)运输巷、风巷检查瓦斯浓度,一旦瓦斯浓度达到 1%以上,快速撤到安全地段。 二、矿井恢复通风、排除瓦斯和送电安全技术措施1、因停电造成全矿井停风,重新启动主要通风机时,采纳风流短路的方法排放瓦斯,在主要通风机出风口瓦斯浓度不超过 2%时,渐渐将风门关闭。2、通风系统正常后,主要通风机出风口的瓦斯浓度不超过 0.75%时,通风、瓦斯检查人员方可入井检查通风、瓦斯情况。3、井下全风压供风的供电地点和配电硐室等地点的瓦斯浓度降到0.5%以下时,才可以向井下送电,其它人员方可入井。4、局部通风机 停止运转,不论停风时间长短,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停风区内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瓦检员检查瓦斯必须由班组长或安全员配合进行;进入停风区,两个人必须一前一后,由外向里边走边检查。当瓦斯浓度达到 3%时,应按原路返回。5、矿井主要通风机或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造成瓦斯聚集,排放瓦斯执行如下规定: ⑴ 当停风区内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 1%和最高二氧化碳深度不超过 1.5%时,可由瓦检员直接进行排放,但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 以内流中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 0.5% ⑵ 停风区内瓦斯浓度超过 1%或二氧化碳超过 1.5%,最高不超过3%时,瓦检员必须请示主管负责人,指定专人配合,进行控制风流,排放瓦斯作业。 ⑶ 停风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 3%时,瓦检员必须向主管负责人进行汇报。矿井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排放瓦斯安全措施,并指派专业人员进行排放。6、排放瓦斯的安全措施 ⑴ 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出现体积大于 0.5 立方,浓度达到 2%的局部瓦斯积聚时,由瓦斯检查工立即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瓦斯积聚要汇报矿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提出排放瓦斯措施,指定专人进行排放。附近 20m 内必须停止作业,撤出所有的人员,切断电源。 ⑵ 排放密闭区内的巷道瓦斯时,由矿提出专门排放瓦斯的安全措施,经矿技术负责人审查经批准后,由矿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