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思想教育六法安全是煤矿生产永恒的主题,安全思想教育是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也是煤矿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任务。如何搞好煤矿企业安全思想教育工作是新形势下值得探讨的课题。面对这一课题,笔者结合实际情况,认为煤矿企业安全思想教育应注重以下六法。普遍教育法安全思想教育工作的根本目的就是教育和引导员工提高安全生产的认识,学习并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作业章程,实现安全生产。普遍教育法就是由施教者将教学内容以课堂讲授的方式向受教育者传授。采纳普遍教育法,要抓住员工在安全生产上的倾向性及共同性问题,从理性的角度,向受教育者传授安全理论知识,强化安全意识,使员工对安全生产知识不仅“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为此,基层单位要充分利用安全活动日、班前会、班后会等时间采纳普遍教育法组织员工学习三大规程,安全生产方针及上级的指令文件等,在形式上要采纳幻灯、录像、多媒体等视听相结合实际情况,才能突出安全教育效果。家庭帮教法一些员工因违章违纪受到处罚后,抵触埋怨情绪突出,逆反心理较重。他们在工作时往往不愿再承担重任,怕再出事故受到处罚。为此,基层单位党、工、团组织,要及时深化到被帮控者家中谈心交心,并与其家庭成员一道,共同做好被帮控者的思想开导工作,使其放下思想包袱,集中精力搞好本职工作。同时要热心听取他们对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这样既能融洽干群关系,又能将安全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直观教育法在对员工安全思想教育中,为取得安全教育的良好效果,采纳直观教育法比较好,此法易被员工接受。直观教育法主要有观看事故案例电视录像、安全展览等多种形式。如一次组织员工观看瓦斯爆炸事故录像后,一名青工意味深长的说:“原来光听领导讲,不认为怎么的,看了录像后触目惊心,确实要按章作业,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做好自己的工作”,这就是意识反作用。为此,开展安全教育只有用现实的事故案例进行生动、直观的教育,才能达到强化安全意识之目的。个别教育法个别教育法就是针对员工的不同情况及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思想教育,及时消除思想上的“安全事故隐患”。影响员工遵守相关规章制度的因素很多,就员工个体来讲,对安全的理解程度、个人的思想情绪、身体情况、家庭环境以及员工文化素养等都会影响安全生产,诱发安全事故。为此,各级组织和监管部门不能只靠简单的罚款了事,而要从“三违”事故的本质进行剖析,在惩处的同时还应当及时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