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生产科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仔细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领导的安全指示精神。2、负责监督煤矿三个规程和矿井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以及作业章程、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3、掌握现场实际情况,月底采掘进尺情况,在通风能力允许瓦斯抽采达标的范围以内合理安排抽、掘、采衔接计划。合理安排衔接,确保采、掘、开正常衔接。4、负责组织业务范围以内的作业章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审批工作。5、常常深化井下,检查井下现场施工情况,并对井下现场隐患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6、不定期地搜集整理井下各巷道、各工作面的顶板压力变化情况,提出合理的顶板支护方案。7、负责节能,计量等相关仪器仪表的检定试验工作,保证在用设备、仪器、仪表的完好。8、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对单项工程进行开竣工验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处理。9、负责全矿运输质量标准化日常检查和打分定级工作,并不断完善改善运输设施的安全性能,确保矿井运输质量标准化水平不断提高。10、仔细强抓分管范围以内的质量标准化工作,积极实行措施,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兴趣,提高专业质量标准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