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组安全质量工作包保责任状为仔细贯彻执行和落实国家《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等上级和地方安全管理规定,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现“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第一管理者的安全的安全质量意识,明确其责任目标,加大安全质量生产管理力度,落实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责任制,加强安全基础建设,推动企业安全质量标准施工场地建设,实行全面、全员、全过程的安全质量管理,确保公司二○一六年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特签定此责任状。 一、获奖条件与奖励1、一等奖: (1)无员工因工或非因工死亡事故; (2)无工程分承包方员工因工死亡事故; (3)无因工程施工危及铁路、公路行车与航运安全的事故; (4)全年无车辆、机械设备(包括锅炉和压力容器)或火灾等造成共计经济损失 3 万元及以上事故; (5)未发生重伤及以上等级的事故或重伤事故率为 0; (6)全年未发生轻伤及以上或轻伤事故率为 0; (7)地铁管片预制产品合格率 100%; (8)未发生任何等级的质量事故; (9)合同履约率 100%。 以上条件均达到,奖给班组长 1250 元。2、二等奖 (1)无员工因工或非因工死亡事故; (2)无工程分承包方员工因工死亡事故; (3)无车辆、机械设备(包括锅炉和压力容器)或火灾等造成共计经济损失 5 万元及以上的事故; (5)全年未发生共计重伤 1 人及以上的事故或重伤事故率为0.4‰以下; (6)全年未发生共计轻伤 2 人及以上或轻伤事故率为 2‰以下; (7)未发生一类质量一般事故及以上等级的质量事故; (8)合同履约率 100%。 以上条件均达到,奖给班组长 250 元。 二、受罚条件及罚款1、一类条件 (1)发生员工(含外部劳务)因工死亡的事故; (2)全年发生车辆、机械设备(包括锅炉和压力容器)或火灾等造成累积经济损失 5 万元及以上的事故; (3)出厂产品出现不合格引起用户投诉造成不良影响者; (4)出现一类一般及以上的质量事故; (5)综合工程验收不合格。 以上条件一项一次罚班组长 1250 元。必要时按上级和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情形严重者,追究其刑事责任。2、二类条件 (1)发生员工(含外部劳务)因工死亡的事故; (2)重伤率或轻伤率超标; (3)出现二类质量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 1 万元以上,5 万元以下);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