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抽放(钻工)工操作管理第 1 条 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第 2 条必须掌握各种钻机的操作要领、维护保养、排除故障及各种钻孔的施工方式
第 3 条 入井前带全所需工具、材料
第 4 条 钻机安装应牢固并加二次保护,开钻前详细检查设备,保证完好
第 5 条 各类钻机的操作方法按各钻机使用说明书执行
第 6 条 开孔时要严格根据标定的孔位及参数施工,严禁擅自改动
第 7 条 开钻前必须先供水,水返回后方可给压钻进,要保证足够的流量
第 8 条 启动时,注意力集中,手不离按钮、眼不离钻机,动作准确、及时、快速
第 9 条 钻进时,要仔细观察钻机运转及孔内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停机处理
第 10 条 调速时要先停机然后调整变速箱
第 11 条 机械运转时,禁止用手、脚或其他物件直接制动机器运转部分,禁止将工具或其他物品放在钻机、水泵电机防护罩上
第 12 条 临时停钻时,要将钻头退离孔底一定距离,停钻 8 小时以上时将钻杆退出
第 13 条 钻机搬迁时,应将外露管口堵好
第 14 条 封孔前必须清除孔内煤、岩粉,并封严封实
第 15 条 下班前应将本班工作情况及各种数据进行记录
第 16 条 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第 17 条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是:打钻方法不当伤人第 18 条 钻进仰角超过 25 度时,不准在套管正下方操作,以免套管滑落打伤人员
第 19 条 机械运转时,禁止用手、脚或其他物件直接制动机器运转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