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管理、维护制度1. 电梯的管理及维护由电气车间及下属的电检班负责。必须将每部电梯分工到个人,做到任务和责任均落实到人。2. 电梯的维护检测、修理工作应当由经过专业知识培训且持有维护证的人员完成。电梯安装、检测、修理的施工单位必须是经省、市劳动部门考核或审核,并持有从事电梯安装、检测、修理业务“安全许可证”。3. 车间、班组和责任人要对电梯建立清册和台帐,保证每台电梯安全运转负责。4. 电梯每使用一年应当定期进行技术检验一次,电梯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由市技术监督局检安排。检测合格之后发给“定期检测报告”和“定期检验合格证”,否则安全使用证失效。电梯大修周期为二年,电梯大、小修必须要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5. 电梯责任人平常要加强对电梯的维护,每天应至少巡检 1次,每半月详细检查、维护一次,并如实做好记录工作。6. 电梯在巡检中发现问题应马上处理,直至完好后方可投入,严禁带病运转。7. 电梯除在检测、修理情况下可以短接门回路和急停回路之外,其它任何情况下均不允许短接此回路。8. 电梯的每次检测、修理,都必须要认仔细真的做好详实的检测、修理记录,检测、修理电梯时使用的行灯,电压必须在 36 伏以下,电气用外壳必须要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若须在轿厢上部动火作业,应实行防火隔绝措施以防滑轮钢丝绳损伤。9. 在电梯井架、厅门焊接时,必须作好就近接地,防止电流流经钢丝绳,使钢丝绳受损。10. 电梯在使用中若出现异常情况,班组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赶到现场,解决、处理出现的各种问题。11. 电梯运转维护应达到的一般标准:10.1.层门、轿箱门的机械或电气联锁装置功能正常、可靠。10.2.自动平层功能良好,不出现反向自平。10.3.层站呼唤按钮、指层灯完好,功能正常。10.4.安全防护装置完好、功能正常。10.5.电气设备有可靠的保护接地(零)装置。10.6.轿箱内常常保持清洁、照明良好,机房内无灰尘、无油污、机房灭火器处于完备状态。机房要保持通风,并实行防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