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火灾的对策措施1 积极推广应用带漏电保护功能的断路器要防止电弧性接地短路,应大力推广使用带漏电保护功能的断路器,就一般建筑而言,除线路末端装设 30mA 的漏电保护器(RCD)外,进线处应装设带漏电保护功能的三相四线断路器,漏电动作电流可选 300mA 或 500mA,带 0.15-0.3 秒延时。带漏电保护功能的断路器其延时功能可与第二级 30mA 的 RCD 配合,实现选择性保护,而且500mA 以下电弧能量尚不足以引燃起火,因此,假如我国能在楼房的电源进线上装设带漏电保护功能的断路器,就可有效地消除接地电弧产生的隐患,从而大幅度降低我国单相接地短路引发的火灾。2 防止高次谐波引起的火灾隐患目前谐波对住宅用户的影响比公共建筑小的多,现在只能实行增大线路截面,尤其是增大中性线截面的办法,以减小回路阻抗,这样减少高次谐波电流在回路阻抗上产生的谐波电压,可相应减少线路的谐波含量。对于公用建筑来说,防止谐波危害,除了实行减少线路阻抗的措施外,还可以装设有源(或无源)谐波滤波器、谐波抵消器来滤除或抵消谐波重量。3 适当提高设计标准,确保施工质量随着经济进展,以后会有更多的用电设备进入家庭和写字楼,电气设计应以进展的眼光选择导线截面,适应未来的需要。同时还应充分考虑到导线载流量偏大问题,严格控制线路的长度不超过允许范围,杜绝隐患。在施工中应当严格根据法律规范操作,做好线路连接、大功率灯具防火、保护线路绝缘、防止中性线断裂等工作,消除非必要的隐患。另外,我国国家标准的建筑防火设计法律规范、电气施工验收法律规范等与 IEC 相关标准有一定的差距,一些电气火灾隐患的防范在这些法律规范中未作具体规定,因此应提高国家标准及法律规范的电气安全水平,并制定导线载流量的国家标准,以利于防止电气火灾措施的落实。4 经小电阻接地的 10KV 电网,变电所应等电位连接或者接地网分开设置为了防止经小电阻接地的 10KV 供电网接地故障时过高的暂态过电压传导到低压用户的设备上,可以将变电所的供电系统保护接地和低压系统的接地网分开设置,并且两者应有一定的距离,使上述暂态过电压无法由原来共用的接地网传导到低压用户去。另外,也可以大大减小变电所工作接地电阻值,并调整 10KV 经小电阻接地系统的小电阻阻值,以控制 10KV 供电系统的接地短路电流在一定范围以内,使上述暂态过电压不致达到危险值。假如变电所设在高层建筑内,则变压器的保护接地和低压侧的工作接地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