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车间清洁文明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电气车间现场管理,扎实搞好清洁文明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公司形象,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1
车间办公室、各班组
工程公司电气维保的清洁文明工作,一同纳入日常考核范围
二、职责分工1
车间办公室为清洁文明工作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清洁文明的检查、监督及考核
车间办公室、各班组及电气维保根据区域划分(见附件 1),负责本区域内的清洁文明管理,开展好内部清洁文明自查、自评
三、检查与考核(一)定期检查每周五为车间清洁文明检查日
由安全员牵头组织检查
检查组成员由车间管理人员及各班组长(片长)参加;不能参加的,应经过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委派他人参加
(二)不定期抽查办公室、各班组要进一步加强现场清洁文明管理,实现常态化、制度化、日常化,避开突击打扫
除每周五定期检查外,车间将按"三不定、三保证"原则(即"不定时间、不定地点、不定频次","保证检查质量、保证检查次数、保证奖惩兑现")对清洁文明情况进行检查
(三)情况通报与反馈车间清洁文明专项检查查出的问题进行汇总,并在车间内部公布
各责任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合格之后反馈给安全员并申请验收
(四)检查标准(见附件 2)(五)考核标准1
车间组织的清洁文明检查中,对未请假缺席的,考核责任人 50元/次;对检查迟到或在检查途中擅自退出的,考核责任单位 50 元/次;对检查结果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考核相关检查组 250 元/次
在各区域内查出一般不合格项的,考核责任班组 50 元/处;查出严重不合格项的,考核责任班组 50 元/处;若区域内不合格项超过10 处的,考核责任班组长、分管清洁文明负责人各 250 元
各班组自查自纠的问题不得少于 10 条/月,完不成任务的,将给予班组长罚款 50 元
各单位要将自查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及时留底存档,车间将随时抽查
对未能按车间要求开展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