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委会制度社区居委会是指在城市和农村社区中,由居民选出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是居民与政府之间联系和沟通的桥梁,负责管理和服务本社区的工作。社区居委会的组成社区居委会由委员会和工作小组两部分组成。委员会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书记和委员组成。其职责是制定社区工作计划、组织居民议事、协调各小组工作、监督实施、反映民意、处理矛盾,以及发挥社区维稳、鼓舞文明、服务居民的作用。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环境卫生、文明礼仪、矛盾调解、社会服务、党务和课后服务等小组组成。小组活动是社区居委会最基础的服务内容,用于满足社区居民的需求,舒缓社区矛盾,促进社区和谐。社区居委会的职能社区居委会的职责根据不同工作类型可分为多项,常见的职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居民自治社区居委会是居民自治的基础,其作用是依据社区居民自身情况和需要,制定、实施和监督社区内部规章制度和方案等。社会治理社区居委会在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营造和谐文明社区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其职责是协助公安机关和社区维稳力量,配合开展安全和稳定管理工作。社区服务社区居委会负责居民身边的日常服务事项,例如和社工机构合作进行课后服务,组织策划文化娱乐活动,提供社区卫生护理服务等。社区建设社区居委会是城市和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力量,对于社区建设和管理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其职责是协助政府开展社区建设工作,发挥居民自治的作用,组织动员居民参加社区建设。党务工作社区居委会是中共组织基层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职责是根据中共党组织的要求和程序,协助政府进行党务工作,为祖国和人民的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社区居民参加层级及选举社区居民分为第一层和第二层。第一层居民包括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书记和委员等,由社区居民通过选举产生。第二层居民包括工作小组的组长和工作人员等,由社区居民或者第一层居民委员会选举产生。社区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不能连续连任。其中,建制村居民通过老村长与小组长共同组成选举委员会,在组织社区居民参加产生委员会中起了重要作用。社区居委会与政府的关系社区居委会与地方政府之间必须保持联系,共同协作完成社区的服务和管理工作。地方政府承担社区居委会的定岗定编,提供必要支持,同时也在一些指引性,引导性的工作中指导社区居委会的工作。社区居委会则向地方政府及社区居民汇报工作情况、反映社区居民诉求、建议和意见等,根据地方政府的指示和要求,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好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