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附关于离婚协议书一、协议缘由经过双方协商,决定解除婚姻关系,自愿签订本离婚协议书。本协议书约定双方离婚后的财产分配、子女抚养、探视等相关事宜,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二、财产分配1.共同财产1.1 婚姻期间共同取得的房产、存款、投资所得、汽车等财产均视为共同财产。1.2 双方协商后,共同财产分配如下:财产种类各自享有的份额备注房产甲方全部拥有存款乙方全部拥有汽车甲方全部拥有1.3 双方离婚后,共同财产清产分给各自享有的份额。2.个人财产2.1 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三、子女抚养1.孩子抚养权1.1 双方婚姻期间所生的子女由甲方行使抚养权。1.2 双方共同承担子女教育和日常开支。1.3 离婚后,假如乙方希望有时间与子女在一起,必须提前告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2.子女教育经费2.1 无论双方是否对子女抚养行使权利,双方均需按月均摊子女生活费、学费等相关开支。四、探视权1.乙方在子女生日、儿童节、寒暑假等节假日或有重要意义的时刻可以会从外地回来和子女约定时间见面,但应该提前通知甲方2.甲方有权在子女学业和生活不受影响的前提下规定探视时间及地点。五、关于离婚协议书的保密双方如对本协议有任何异议,应尽量在协商中解决,如未成功协商,任何一方都应积极、诚信地向法院提出诉讼解决。六、协议生效本协议经过双方仔细协商,自双方法定办理离婚手续之日起生效。七、协议撤销双方同意,协议一经签订生效,不可单方撤销或变更。如需变更,必须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并签署书面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最后,特别鸣谢法律顾问李雪同志,他在本协议的制定过程中给予了我们有力的支持和帮助。